| “安徽第一贪”的蜕变轨迹 |
尽管淮北矿务局及其所属金蟾药业都进行了整体改制,但尹西才的半官半商身份和权力范围一直没有多大改变。他在企业里已经形成了“一言九鼎”的局面,他的贪欲源于他擅自设立的小金库。 1996年10月18日,尹西才与江峰(濉溪县农村信用社主任,另案处理)、江宇翔(江峰之弟)三人共同出资合办亳州中药饮片厂。因资金不足,1997年3月27日,尹西才、江峰以安徽省金蟾药业总公司名义在濉溪县农村信用联社贷款100万元投入该厂使用。1999年9、10月份,尹西才与江峰、江宇翔协商以420万元价格将该厂所有权买断归其个人所有,该厂的债务由江峰兄弟承担。1999年12月6日尹西才将该厂重新登记注册为其个人所有的“亳州圣草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”。2002年底,尹西才又以150万元价格将亳州圣草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卖给江宇翔。卖厂款被尹西才个人占有。 尹西才买厂的420万元从何筹得?他正是利用私设的“小金库”大开方便之门。 1999年上半年,尹西才利用担任淮北矿业集团公司林业处处长、金蟾药业总公司总经理之便,指使下属企业金蟾人造板厂截留销售收入,设立小金库。尹西才安排金蟾人造板厂财务科长丁梅(另处),把截留销售款中的300万元交给林业处财务科长张素生(另处)保管。随后尹西才又伙同林业处副处长任宏(另处)、陈景华(另处)、金蟾人造板厂厂长张景华(另处)把截留款的销售单据烧毁。1999年12月2日,尹西才安排张素生、曹保云从小金库款中提取244万元,汇至亳州圣草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,用于该公司注册登记,然后再设法将汇出的244万元在小金库帐上做平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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